生育指南

一、生育定点(医院定点)

前提条件:怀孕满12周,购买社保满一年,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1. 员工选择在广州本地医院产检、分娩的,直接到人事处领取《广州职工生育就医确认申请表》,同时需向人事处上交一份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复印件,方可以到相应医院办理定点手续。

2. 员工选择在异地医院分娩的,须到医保局办理就医凭证,方可到医院办理定点手续。

异地分娩时定点所需材料:

(1)小一寸彩色照片

(2)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与复印件(需加盖街道计生办公章)

(3)《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原件与复印件

(4)广州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一式两份(盖公章)

(5)身份证复印件

医保局地址:天河区龙口东路358号天诚广场二楼

二、生育津贴报销

1. 生育津贴报销所需材料:

(1)出生证明

(2)计划生育服务证

(3)诊断证明

(4)本人身份证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2. 异地生育住院报销所需材料

(1)住院收费发票和收费明细清单(需盖医院章)

(2)住院、出院证明需盖医院章

(3)生育保险选择定点申报表一张(需盖医院章)

(4)出生证明

(5)计划生育服务证

(6)《广州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申请表》(单位提供)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三、相关政策法规

1. 产假天数:98天+30天(奖励假)=128天。社保局以98天的产假核算生育津贴,另外30天的产假不发放生育津贴。

2. 男员工的陪护产假天数: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