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暑期教师到企业实习实践事项通知如下:
1、参与企业实践教师:
凡学院在职在岗专任教师,暑期原则上都要到企业进行实习实践活动。教师实习实践的企业应与本人教学专业对口,专业课教师实习实践时间为四周,企业出勤不少于20天;思政、基础课教师为两周,企业出勤不少于10天。
2、企业实践的内容及注意事项:
(1)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工作流程、用人标准和管理制度等;
(2)学习对应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
(3)结合企业的生产实际和用人标准,不断完善教学方案,改进教学方法,积极开发校企合作教材;
(4)提高自身实际操作能力,更好地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结合,以利于提高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质量;
(5)结合二级学院(部)教研教改课题、社会关注热点、学生思想动态,撰写一份《企业实践小结》(思政部及基础部教师撰写《企业专题调研报告》);
(6)教师参加企业实践,必须遵守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并注意技术操作安全规程,不得违反企业相关规定;未经学院授权,不得利用学院名义开展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
3、时间安排及其他说明:
(1)2019年6月21日之前,教师填写《企业实践计划》交部门负责人审核;已报名参加2019年双师教师国培项目学习的教师,可将国培实践学习视为企业实践列入计划。
已参加工学交替的指导教师,不列入上述计划重复申报,工学交替教师实践信息由教务处另行提供。
(2)2019年6月28日前,各相关部门将教师《企业实践计划》连同《2019年暑期教师企业实践计划汇总表》一并交人事处审核后方可实施。
4、各相关部门放假前要专题部署教师到企业实习实践的工作;教师在企业实习实践过程中,需如实填写《企业实践工作日志》、《企业实践小结》,不得弄虚作假,部门负责人对教师实习实践的真实性要进行核实。
《企业实践小结》应实事求是、言之有物,一般可包括如下内容:(1)工作概况;(2)主要成果;(3)心得体会;(4)对专业教学的建议;(5)对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建议;(6)企业意见(签字盖章)。
思政部及基础部教师结合部门教研教改课题、社会关注热点、学生思想动态,撰写一份《企业专题调研报告》(代替《企业实践小结》)。
参加国培项目教师,学习结束后提交培训学习证明资料。
5、新学年开学后,各相关部门于2019年9月16日前将所有实习实践材料收集审核,连同《2019年暑期教师企业实践情况统计汇总表》交人事处。由人事处、教务处会审核实后,报分管院长批准作为计算课时补贴的依据。
附件:
1、《企业实践计划》(教师个人)
2、《企业实践计划汇总表》(部门汇总)
3、《企业实践工作日志》
4、《企业实践小结》
5、《企业专题调研报告》
6、《企业实践情况统计汇总表》(部门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