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7-03-03

关于开展我院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学生处:

根据粤教继函【2017】8号文相关规定,现将我院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认定范围

符合国家颁布的《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条件,2017年5月15日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现在我院任教一年及以上的在职专任教师、辅导员(2016年9月30日前入职)。

二、认定条件及程序

我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及程序按照《广东省首次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粤教人〔2001〕74号)规定,其中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普通话测试和教学能力测试。

申请人必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经学院统一组织教师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须提供与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同等要求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补修合格证书。同时参加各高校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的规定,缴纳240元/人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考试费。

认定条件详细解释可参见“附件3”

三、申请办法及受理时间

请申请人在各系部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见附件2),各系部于2017310日前将填写的《2017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4)及电子版,连同申报资料统一交人事部门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人事部门审核资料后,报学院初审委评议。初审通过的人员,另行通知安排申请表填写、网上报名、体检及相关事项培训事宜,各项工作相关时间安排见附件1。

附件:

1.《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计划表》http://www.gzmodern.cn/rsc/uploadfile/2017/0303/20170303054654322.doc

2.2017年申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资料目录表http://www.gzmodern.cn/rsc/uploadfile/2017/0303/20170303054741598.doc

3.“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摘录http://www.gzmodern.cn/rsc/uploadfile/2017/0303/20170303054903492.doc

4. 2017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http://www.gzmodern.cn/rsc/uploadfile/2017/0303/20170303054949828.doc

人 事 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