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生育备案、生育津贴与异地生育报销所需材料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7-01-10

办理生育备案、生育津贴与异地生育报销所需材料

1.生育备案:

条件:怀孕满12周,购买社保满一年

所需材料:(异地生育)

1、《广州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一寸彩照,

3、计划生育服务证,

4、诊断证明(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

5、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地点:天河区医保局,龙口东路358号天诚广场二楼

(广州生育)只需要提供《广州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本人自行去医院定点。

2.生育津贴办理:(自宝宝出生后半年内办理)

所需要材料:

1、出生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2、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与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与原件

4、 出院小结、 医院诊断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5、《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

办理地点:到珠吉街政务服务中心即可办理,坐581到珠吉公路下车,走到派出所/司法所旁

3、生育住院报销(异地)

所需要材料:

1.住院发票和收费明细清单原件与复印件

2.住院、出院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出生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

6.《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申请表》一份

7.《广州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一份(之前备案用的)

办理地点:天河区医保局,龙口东路358号天诚广场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