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7月社会保险费率和缴费基数调整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9-07-08

关于2019年7月社会保险费率和缴费基数调整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根据《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国办发〔2019〕13号)、《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过渡方案》(粤人社规〔2019〕11号)的规定,从2019年7月1日起调整广州市社会保险费率和缴费基数下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由3469元上调为3803元。

二、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由0.14%下调为0.1%。

三、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由4931元上调为5592元,单位缴费比例由6.5%下调为5.5%。

四、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的缴费基数下限由8218元上调为9320元。

五、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由4931元上调为5592元。

六、调整后,单位部分缴费合计923.924元,个人部分缴费合计420.28元。缴费明细如下:

险种

缴费基数

费率

应缴金额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基本养老保险

3803

14%

8%

532.42

304.24

工伤保险

2100

0.10%

——

2.10

——

失业保险

2100

0.48%

0.20%

10.08

4.20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5592

5.50%

2%

307.56

111.84

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

9320

0.26%

——

24.232

——

生育保险

5592

0.85%

——

47.532

——

合计

923.924

420.28

人事处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