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6-12-08

关于2016年度“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各有关部门:

2016年度我院“双师”认定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我院从事专业课教学的专任教师,入职1年以上,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符合基本素质能力要求及认定条件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双师素质”教师。

一、基本素质与能力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能够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2、掌握所授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和水平。

3、掌握与任教专业相关的行业、职业知识,具有一定的行业、职业实践能力,能够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4、积极参加专业调研与学科建设工作,能够通过教学组织和课程开发,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

二、“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条件

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具有本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如:工程师、工艺美术师、会计师、经济师等。

2.通过申报、考试取得行业特许资格证书者。如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律师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证书等。

3.具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证书者或通过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获得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证书者。

4、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通过校企合作累计有6个月实践工作经历的,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5、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6、近五年主持(或参与)过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

7、个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后同意认定的其它情形,例如:教师参加教育部师资培训基地等组织的专业及技能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或教师在省级及以上专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优秀奖以上取得获奖证书者,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者。

三、认定流程及工作安排

1、由教师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申报表》(A4纸双面打印),准备相关佐证材料,2016年12月14日前报所在系部。

2、申请人所在系、部、部门对申请人的申报表及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在《“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签署初审意见,填写《2016年度“双师素质”教师部门申报汇总表》汇总本部门所有申请人的情况,于2016年12月16日前连同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人事处。

3、2016年12月23日前,人事处对各系、部提交的资料进行汇总,并会同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4、2016年12月30日前,学院成立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双师素质”教师资格鉴定工作组,负责对“双师素质”教师资格鉴定工作,并将鉴定结果公示。

5、2017年1月初,鉴定公示后的结果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

6、审议通过认定的“双师素质”教师,发放证书。

四、填报说明

1、凡未参加过认定并符合相关要求、条件者,均可填写申报表进行认定。

2、之前已认定过“双师素质”教师,之后技术职称与职业资格没有变化的不再申报;

3、之前已认定过“双师素质”教师且已满三年,之后又获得更高的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者,可重新填写申报表进行再认定。

五、附表

1、《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

2、《2016年度“双师素质”教师部门申报汇总表》

http://www.gzmodern.cn/rsc/uploadfile/2016/1208/20161208094551983.docx

http://www.gzmodern.cn/rsc/uploadfile/2016/1208/20161208094551254.docx

人 事 处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七日